2大繽紛好禮
- 卡友禮:大立百貨不定期針對繽紛兒童卡推出專屬來店禮及滿額禮活動。
- 生日禮:繽紛兒童卡卡友於生日當月憑繽紛兒童卡及證明文件,即可兌換生日禮乙份。
4大專屬服務
- 限定活動:大立百貨、大樂購物中心二館不定期針對繽紛兒童活動卡友推出限定之專屬活動,歡樂小朋友的成長時光。
- 購物優惠:大立百貨、大樂購物中心二館不定期針對繽紛兒童卡友推出商品,憑卡至指定專櫃可獨享購物優惠及折扣。
- 特別服務:大立百貨、大樂購物中心二館不定期為兒童卡推出服務優惠停車辦法,相關辦法請參考各館停車規定。
- 活動通知:繽紛兒童卡友將優先收到大立百貨、大樂購物中心二館活動DM、簡訊、電子報等活動及購物折扣訊息。
申請辦法
- 辦卡資格:申請人須為大統集團繽紛卡會員,並申辦人須為0至12歲(含)嬰幼童,超過規定年齡數無法辦理繽紛兒童卡或補續卡。
- 申辦方式:持父母繽紛卡+小朋友健保卡(或兒童手冊),填妥繽紛兒童卡申請書後即可申辦。
- 卡片期限:本卡片有效期限至持卡人年滿12歲(含)之當年度12月31日止。
紅利積點數注意事項 |
(2014/4/1啟用) |
- 繽紛兒童卡紅利積點是與申辦時所附掛父母繽紛卡合併累積消費集點,讓二張卡片消費點數能夠一併計算及抵用。
- 持卡人每次消費需出示卡片方可累積購物金換算點數,當日消費結帳(除特別禮券、大批交易給予折扣者外)單筆每滿100元之發票累積1點(未滿百元之餘額,恕不給點累積計算,增列項目以現場告示為主。)
- 持卡人每次消費累積點數正確數將於消費翌日後於加入持卡人系統更新。
- 持卡人請於消費結帳時出示本卡以便享有累積點數,集點未出示卡片者或無連線收銀機台者,限消費當日起算7天內,持發票及卡片至服務台或繽紛卡友服務中心補登點數(以消費當日點數換算基準為準)。
- 持卡人於最后一次使用日起6個月內未使用,則點數自動歸零重新計算。
- 持卡人消費累積點數以當年度12月31日為截止日,當年度獲贈之點數可使用至翌年12月31日止。逾期累積點數自動歸零作廢,當年度則自1月1日起點數累積計算。
- 持卡人累計點數可兌換之贈品内容將不定期更新,持卡人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或兌換非兌換期限內之贈品,點數兌換作業將依本公司各店公告為準。如兌換贈品依稅法規定贈品價值逾新台幣1000元時,須提供得獎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資料,以供主辦單位出具扣繳憑單。得獎者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本國人需自行負擔扣繳15%(外國人自行負擔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額代扣稅款。
- 如因故遺失、破損、毀損本卡而申請補發時,本公司酌收工本費50元,申請掛失作業前如產生點數或結帳折抵、贈品...等相關損失與責任,概由持卡人負責。
- 辦理商品銷退時,將回扣原商品銷售之點數,點數不足時需交點數不足的點數費用(不足點數以每點x0.25元)計算,若原點數已開具發票並補足差額點數費用,恕不再開具發票。
- 本公司保有修改或終止各項服務優惠及發卡或停卡與否之權利。
- 持卡人如有連絡電話或地址等相關資料異動,請儘速與本公司之服務台聯絡更改,以確保享有本卡之相關權益。
- 申請人茲聲明並同意,大統百貨集團及其合作資商於經營業務之特定目的範圍內使用或管理個人資料,並於大統集團服務會員目的範圍內,進行商品行銷、業務推廣,及提供或傳送各項活動及商品資訊服務。
- 持卡人如有任何問題,請致電大立繽紛卡客服中心07-2613060或大樂購物中心繽紛卡客服中心07-3926900洽詢。